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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飘》有感

作为一部通俗小说经典,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是一个充满着惊喜的过程,在知晓结局的情况下故事情节总是发生着意料之外的转折,跌宕起伏。全书围绕着郝思嘉(Scarlett O’hara)的三次婚姻而展开,伴随着内战的时代变化,人或是转变,或是守旧,最终都成为历史的一部分缩影。虽然是一部小说,但是还是为不了解美国历史的我,提供了一些参考。对于这本书而言,有挺多方面想谈的,关于其文学地位,关于译本,关于时代背景,关于战争,关于爱情,关于不喜欢它的地方。

关于文学地位

对于我个人而言,这是一本非常精彩的小说,言情外加一些历史背景,如果问是否值得读第二遍,这个答案依然是肯定的(个人对于优秀作品的定义为是否值得重读)。然而大家对于这本书的定位却是一本通俗小说,而非正统文学,而后因为其经久不衰,才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在通俗小说之后加上经典二字(傲慢与偏见:文学的雅俗之变(王迅))。这是我第一次在读经典作品中碰到的疑惑,为什么《飘》不属于严肃文学呢,为什么《飘》之后才被称为经典呢?为此,我们必须了解两个问题,通俗文学与严肃文学的定义与界限,和何为经典。

关于严肃文学,我参考了知乎上的一些回答:

“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的重要区别在于价值取向。严肃文学可以称为“精英文学”,即其代表着(当时)精英知识分子的立场。以中国现当代文学为例,严肃文学中呈现的是启蒙话语,对人的终极关怀,对审美的无限追求,对国家、民族、历史的反思,对人性的深刻挖掘以及形而上的哲学思考。而通俗文学则可称为“大众文学”,其代表的是民间\市民的立场,而大众文化则是呈现出去深度化与去意义化,大众无法理解也不追求精英们的深刻,其追求的是快乐,或者说是快感,追求娱乐性。通俗文学的蓬勃发展则与近代印刷资本主义兴起息息相关,通俗文学具有强烈的商业化特征。

作者:知乎用户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2376462/answer/22533869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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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判定一本小说是否属于严肃文学的判据是观察其是否存在读者,是否为读者而创作。若是为了读者而创作,为了满足读者的广泛需要,迎合读者的喜好,那么它就属于通俗文学,或称之为大众文学,通常表达形式包括言情、武侠、通俗历史、侦探等。反过来说,如果小说只是为了表达作者本身的立场,不在乎是否存在读者,通常包含对于内容或形式的追求。严肃文学是雅的,大众文学是俗的。

另外一篇禁止转载的回答中,也提到了相似的定义,不同的地方在于,回答指出了在中国传统文学中,小说本身是一种俗的“末技”,而以《儒林外史》和《红楼梦》为代表的小说中,在俗的表现形式中,又介入了知识分子的讨论,脱离了读者,而向雅发生了转变。所以判断严肃通俗与否,主要依据还是读者,至于作品优秀与否,需另外讨论。

那我们来看一下《飘》的创作背景:

女性主义文学是开始于19世纪,到了20世纪开始蓬勃发展。女性主义的飞速发展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时代背景有着密切的联系。

随着法国大革命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博爱及天赋人权等思想在整个世界范围内迅速深入人心,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一场为了争取女性在政治、经济、教育等方而平等的女权运动开始了。1936年出版的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问世的。

来源:从《飘》中解读女性主义, 万丽,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1

另外,根据维基百科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在世时出版的唯一一部作品,它不但成为美国史上最为畅销的小说之一,由这部小说所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也成为影史上不朽的经典。

根据判据,其中存在读者,且题材可以归为言情小说,所以把《飘》定义为通俗小说并不为过。

关于经典方面的讨论,我找到了童庆炳的《文学经典建构的内部要素》,其中说到

不同时代拥有不同观点的人,常常对某种文学经典不以为然,认为不是经典;相反,他们可能提出另外一些作家的作品作为经典。文学经典是时常变动的,它不是被某个时代的人们确定为经典后就一劳永逸地永久地成为经典,文学经典是一个不断的建构过程。

另外,还有 韩少功:什么是经典,如何读? 中用创新维度、价值高度、共鸣广度来定义经典的方式也是值得借鉴的,另外他还认为:

一般来说,在经典化的过程中,建构是人为的,淘汰却是自然的;“加法”是偶然的,“减法”却是必然的。

那么可以说,经过了时间的检验,人们开始承认《飘》的经典性,或者说为了满足当代社会的需要,人们承认了《飘》的经典性,类似的例子有陶渊明和孔子。至于她以后是否还属于经典的范畴,要交给后人定夺。

那么为什么人们会对《飘》产生不同意见上的分歧呢?我觉得理由来自两方面。

一是因为美国人对于种族问题还没有达成共识,美国人对《飘》所传达的意义也存在分歧,部分人对其持否定态度。以维基百科来举例:

小说中的人物对黑人有明显的种族歧视,即使按照1860年的观点也是如此。仅举两例:

  • “黑人是多么愚蠢啊!他们从来不会去想任何事情,除非你去命令他们。”思嘉从陷落的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后曾这样想。

  • “他们竟然敢笑,这些黑猩猩!她真想把他们全都抓起来,用鞭子狠狠的抽,直到他们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北方佬要给他们自由真是见鬼了!”思嘉丽在战后看到自由黑人时这样想。

书中重复著对美国蓄奴南方仙境般的描写。奴隶制在这里是一种相当仁慈的体制,鲜有体罚或责骂奴隶的事发生。奴隶们被很好的照顾,他们也都对现实很满足。书中称战后的重建时期充斥着不负责任的黑人袭击白人妇女,在立法机关之中舞弊的事件。但从现存的历史证据来看事实却恰恰相反。但此观点亦有疑虑,执政者通常不喜欢承认自己的错误,所以当时若的确发生这些事,没有留下官方纪录,也不为过。

二是对于中国读者而言,对于美国内战的了解的缺乏,对乱世佳人爱情故事的新鲜感,《乱世佳人》电影的引进,随之小说的翻译风靡,导致了《飘》的地位上升。这种建构,是由于阅读视野错位产生的:

常说文学是民族存在的重要标志。文学的民族性导致各国文学审美趣味的差异,雅俗观念也不尽相同。此地之俗可能是彼地之雅,而彼地之俗又可能是此地之雅。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在美国是通俗小说,而在中国被确认为高雅的经典名著。米切尔很长时间被文学史忽略,正是因为《飘》在美国学界被界定为通俗小说,直至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才以尴尬的身份被纳入文学史。而《飘》所呈现的美国南方文化,对中国读者来说是绝对新鲜的美国经验,这部作品在中国读者的接受中自然就有了被雅化的可能。相反,中国通俗小说《西游记》和《三国演义》在西方被认为是高雅之作,也正是因为西方读者与本国读者对中国文化的阅读期待视野的错位所致。同一部作品,由于地域文化差异,在阅读中会呈现截然相反的雅俗之相。一方面,文学由雅变俗,或是由俗变雅,从根本上取决于阅读群体根植于民族文化身份的审美期待。另一方面,接受群体的知识结构和心理经验,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们美学上的雅俗识见。

来源:傲慢与偏见:文学的雅俗之变(王迅)

综上所述,《飘》被贴上通俗小说经典的标签,是十分合适的。至于通俗小说的文学性如何,由于话题过于庞大,不在本篇中展开了,下次有机会再研究。

关于译本

读译本之前,我还是买了英文版,读了六章,但是太影响阅读效率了,随后还是开始读中文版。对于翻译文学,挑选合适的译本向来是很重要的事情,需要做足功课,翻译本身会对作品进行二次创作,而且翻译时期的时代背景和语言习惯,也会对作品产生影响。好的翻译作品,就好像威士忌过桶,会继续酝酿发酵,而有些时候,也会有适得其反的情况发生。比如说,以前读过杨苡的《呼啸山庄》译本,由于对作品的故事背景陌生,再加上翻译的年代也很久远了,杨的译本以严谨著称,但结果是许多句子读起来非常的生硬,对故事没什么亲切感。

在挑选《飘》的译本的时候,我搜索了相关的资料,例如几个版本翻译对比。我最终选择了傅东华的译本,因为读上去更流畅一些,尽管网上的评论褒贬不一。对傅的攻击主要集中在对于地名人名的翻译,和对黑奴语言的本土化,删除大段心理描写和环境描写,我们先来看看译者在序中的自我辩护:

关于这书的译法,我得向读者诸君请求一点自由权。因为译这样的书,与译Classics究竟两样,如果一定要字真句确地译,恐怕读起来反要沉闷。即如人名地名,我现在都把它们中国化了,无非要替读者省一点气力。对话方面也力求译得像中国话,有许多幽默的、尖刻的、下流的成语,都用我们自己的成语代替进去,以期阅读时可获如闻其声的效果。还有一些冗长的描写和心理的分析,觉得它跟情节的发展没有多大关系,并且要使读者厌倦的,那我就老实不客气地将它整段删节了。但是这样的地方并不多。总之,我的目的是在求忠实于全书的趣味精神,不在求忠实于一枝一节。倘使批评家们要替我吹毛求疵,说我某字某句译错了,那我预先在这里心领谨谢。

以往,我们通常会对拗口的外文名字感到无从下手,然而这次对于本土化了的名字,我们也会觉得别扭,在初次看到郝思嘉、白瑞德、卫希礼、韩查理这样的名字,我们怎么能把它们和 Scarlett O’Hara, Rhett Butler, Ashley Wilkes, Charles Hamilton 联系起来呢。对当时的读着来说这可能是一种简化,然而对于译名越发标准化的现代,随着全球化进程对外来文化更加包容的现代,个性化的译名反而变得有些多余。尽管郝思嘉白瑞德的译名已经深入人心,但是我觉得在不久的将来,会有不翻译地名人名保留原文的译本出现,来满足现代读者的需求。

关于黑人口音的翻译,傅将黑奴们的塑料英语,用了中国北方土话代替,比如说黑奴们会自称“俺”,来方便当时的读者。这其中同样有时代变化的因素,对于口音问题,我们现在接触了更多种类的外国口音,对其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对于这种本土归化的翻译,反而有些不适应。如果硬要评价的话,只能说翻译的不严谨,但却做到了信达雅原则中的,不拘泥原文形式,疑问通顺明白。再进一步思考一下,如何通过把原版中的断断续续,漏音严重的口头语翻译准确呢?用方言代替也许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至于原文删减,由于没有通读过原文,不做评价。另外,译本中有许多明显的吴语区用词习惯,也间接反应了当时的文化中心和时代背景,但也侧面增加了非吴语区读者的阅读难度。


以下为9个月后的更新(2020年7月8日)。咕咕了太久,都忘记原来想讲什么了,就随便写写。

总的来说,译本就像是透过一层滤镜去看原作,哪怕是忠于原作的翻译,也难免会流露出译者所处时代的一些科技与文化现象,一些在当时读者看来理所当然的背景知识,但对于后来读者来说显得生疏或者是过时的。我并不会因此说一定要去看原著,一是因为读起来颇为麻烦,二是因为我们本来就没法直接的去欣赏作品,总是在透过第三者的评价,第三者的眼光去欣赏作品的。比如说在卢浮宫欣赏《蒙娜丽莎》的时候,你已经对这幅画有所耳闻,读过一些历史上对她的评价,卢浮宫的华丽装修,保护原作的画框与你和作品之间的物理距离,其他拥挤在卢浮宫欣赏画作的人群,都会在你看到这幅画之前,给你留下主观印象,从而不可避免地阻止你直接去欣赏她。这种损失并不一定是负面的,他人的想法也可以帮助你更好的理解《蒙娜丽莎》,同样译本也可以帮助你从不同角度去欣赏作品。所以,我觉得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对于足够经典的作品在每个时代都有新的翻译,有新的诠释,解释和改进旧时代翻译的缺陷,当然这需要翻译家们加倍的努力。

关于时代背景

9个月后真的想不起来本来要说什么了。巧的是这半年来发起的 #blacklivesmatter# 运动也把电影《乱世佳人》推上了风口浪尖,HBO最终也对电影做了定性,该影片把“把奴隶制度浪漫化为一种仁慈的制度”,原链接如下:https://youtu.be/0DF2FKRToiQ 对于黑人的平权运动,感觉作为黄种人没有太大的发言权,唯一的愿望就是这次运动之后,原来的黑人白人黄种人,被强迫说成拗口的尼格罗人、高加索人、蒙古利亚人就可以了。不过在这个美化过程中有一个有意思的细节,就是北方女人对于彼得叔叔的态度了。北佬表面上赞成黑奴的解放,见到黑奴时却表现出厌恶的感情。这种感情就像是,对某种东西盲目赞扬或者支持,而当真正接触时却反对抵制,颇有点叶公好龙的意思。我想,那些盲目支持LGBT的人群,也应该设身处地的去考虑一下,如果政策真的放开了,是否真的能够接受。

另外,比起作为背景出现的种族主义奴隶制,这本书更多的是在谈女主人公所代表的女权运动,透过该作,我们能较为清楚地感受到上世纪30年代,人们对于女性地位的态度。透过人们对于寡妇的态度,对于孕妇的态度等等,来了解女性地位发生的变化。

关于战争

本书通过不同人之口,讲述了各自的战争观,就为什么而战展开了讨论,详见2019秋文摘。透过卫希礼之口,表达了反战的情绪:

世界上的苦恼大多数是由战争造成的。等到战争过去了,就没有人知道究竟为什么而战了。

你为什么在这里,卫希礼?你究竟为着什么而战?’

当然不是为名誉,也不是为光荣。因为战争是龌龊的事业,我是向来不喜欢龌龊的。我又本不是一个军人,并没有志愿要从炮口里去找那泡影一般的名誉。

而普通南方人则为了主义而战:

他们现在所为而战斗的这个主义,是如此的正当,如此的应该,除了绝对的胜利之外,哪里还有其他的可能呢?她们爱这个主义,跟爱她们的男人一般;她们用她们的手和心为这主义服务;她们谈的是这个主义,想的是这个主义,梦的也是这个主义;到了必要的时候,她们可以为这主义牺牲她们的男人,而傲慢地负荷她们的损失,如同她们的男人负荷着战场的旗帜一般.

思嘉开始种棉花以后,为了土地而战:

当她觉得陶乐十分可爱的时候,她就懂得一点人类为什么要有战争了。因而她觉得瑞德说的人们为金钱而战争的话也是错的。不,人们是为这连绵不断的田地而战的,是为这碧草芊绵的牧场而战的,是为这蜿蜒长流的河道而战的,是为这长满山茱萸的白粉墙房屋而战的。唯有这些东西是值得战斗的,唯有这属于他们自己而将传之子子孙孙永远替他们生长棉花的红色土地是值得战斗的。

还有思嘉对囚犯阿基的评价:

她觉得这个老头儿实在太傻了。国家剥夺了他四十年的自由权,他却还会去替它拼命!他本来并不犯罪,佐治亚州硬要说他犯罪,竟把他的青年和中年都断送了,他却毫不吝惜地拿一条腿和一只眼睛去送给佐治亚州!她又记起瑞德在战争刚开始时说的几句话来。他说他是不肯替一个已经抛弃他的社会打仗的,但是等到了紧要关头,他终于替这社会出去拼命了。他也跟这阿基一样矛盾的。于是她就断定所有南方的男子,无论高级、低级,都是傻子,都是要去相信那种毫无意义的话儿,而不顾惜自己身上的皮肉的。

不同于《战争与和平》纵观历史的战争观,本书更多的写的是小人物的想法,有人清楚为了什么而战,也有人不清楚。有人为了发国难财而战,也有人不愿战而不得不战,这些都写的比较清楚。比较有意思的是阿基和白瑞德,他们都是被社会所抛弃的,而最终又都投身于注定失败的战争,特别是白瑞德当时抛下思嘉和临产的媚兰去参军那段,这段有些难以理解,不知道这是一种罗曼蒂克还是什么,等以后再去想吧。

关于爱情

忘记本来要说啥了。

关于不喜欢它的地方

不太喜欢媚兰这个角色。在作品后期,作者将媚兰塑造成了一个精神丰碑式的人物,不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不像作品另外三个主角,希礼、思嘉和瑞德那样真实矛盾,像是作者失去了对角色的把控,把人物写飘了。相关的话题在之后的《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再展开。

剩下的忘得差不多了,就写到这里吧。